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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关驻顺义办事处 顺义区商务委员 共同支持顺义区经济发展若干措施

为有效发挥北京海关驻顺义办事处(以下简称“海关”)与顺义区商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务委”)在推动顺义区对外经济发展,不断提升企业竞争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海关与商务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北京海关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共同促进临空经济发展合作备忘录》的框架下,以做好实事为基点共同推出支持顺义区经济发展若干措施。

一、海关与商务委共同承诺

(一)海关新注册企业如有需求,海关可在商务委协调下帮助指导企业做好通关管理服务。

(二)海关可与商务委联合勘验顺义区内加工贸易企业。

(三)海关可与商务委联合开展企业分类管理培训,积极扶持有条件企业申请成为A类、AA类企业,不断提升辖区企业竞争力。

(四)加强与企业沟通联系,海关与商务委定期召开海关、商务委、企业三方座谈会,了解企业情况和需求,对企业进行海关法规、商务部门政策的培训。同时,根据企业需要,海关可在商务委协调下,对企业进行实地日常业务指导。海关可在商务委组织下开设海关法规宣讲会,解答企业在办理海关手续中的问题。

二、海关承诺

(五)海关报关窗口实行首问负责制。即第一位经办关员应解答工作对象在办理海关手续过程中提出的问题,以提高办事效率。

(六)特事特办服务。海关在正常履行审批时限的同时如企业有特殊需求且诉求合理,海关可在依法权限许可情况下从速办理。

(七)适用海关AA类、A类管理的企业可按规定提前向海关申请办理进口货物的预归类和预审价。

(八)适用海关AA类、A类管理的企业可向海关申请办理区域通关手续。即在属地海关办理货物申报、纳税手续,异地海关查验放行(目前仅限天津和上海两地)。

(九)适用海关AA类、A类管理的企业可向海关申请办理转关运输,海关可在企业驻地办理验放手续。对应当查验又不便在通关现场实施查验的进出境货物,经适用海关AA类、A类管理的企业申请,海关优先派员到企业结合生产或装卸环节实施查验

(十)在海关日常监管和常规稽查工作中,海关经办人员可向企业法人代表或具体负责人提出应改正或亟待完善的问题,以帮助企业减少或避免酿成法律责任。

三、商务委承诺

(十一)商务委可在正常履行审批时限的同时,如企业有特殊需求且诉求合理,商务委可在依法权限许可情况下从速办理。

(十二)企业若有特殊需求,商务委将全力配合,积极与海关沟通,妥善处理。

四、海关与商务委对外公布电话

(十三)海关

咨询电话:85735388;举报电话:85735383

(十四)商务委

咨询电话:69445305

 

 

北京海关驻顺义办事处    顺义区商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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